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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87.10-2017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五金电器

简介
GB 16487.10-2017 代替 GB 16487.10—2005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五金电器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ntrol standard for imported solid wastes as raw materials—Metal and electrical appliance scraps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7-12-29 发布
2018-03-01 实施 目 次 前言 ……………………………………………………………………………………………1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控制标准与要求 ………………………………………………………………………………1 5 检验 ……………………………………………………………………………………………2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控制由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五金电器造成的环境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五金电器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本标准是进口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系列控制标准之一,适用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有关废五金电器的进口管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96 年,2005 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增加了进口废五金电器的外照射贯穿辐射值的要求; ——调整了危险废物控制要求; ——加严了一般夹杂物的控制要求; ——提高了进口废五金电器中可回收利用金属的含量要求; ——修改了检验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五金电器》(GB 16487.10—2005)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科技标准司组织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