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国家标准GBZ/T 163-2017 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

GBZ/T 163-2017 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

简介
GBZ/T 163-2017代替 GBZ/T 163—2004
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
Occupational medical follow up specifications for late effect of acute radiation syndrome after external exposure
2018- 05-01 实施
2017-10-27发布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T 163—2004《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与GBZ/T 163—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医学随访、随机性效应等的定义(见3.2和3.3),修改了电离辐射远后效应的定义(见3.1,2004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医学随访应遵循的原则(见第4章,2004年版的第4章); ——将检查周期修改为随访周期(见第5章,2004年版的第5章); ——将检查项目修改为随访项目(见第6章,2004年版的第6章); ——随访项目增加了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见6.1和6.2),表1中增加了特殊检查和其他检查项目(见6.3中表1); ——删除了表1中五官检查(见2004年版第6章中表1); ——修改了检查项目中(见6.3中表1,2004年版第6章中表1); ——将治疗(或处理)修改为处理原则(见第7章,2004年版的第7章); ——删除了附录A(见2004年版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