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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7488-2019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简介
GB 37488-2019 部分代替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Hygienic indicators and limits for public places
2019-11-01实施
2019-04-04发布
本标准的4.1.1、4.1.2、4.1.3、4.1.4.1、4.1.5.2、4.2.4、4.4.1.2和4.4.3.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部分代替GB 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4—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6—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8—1996《体育馆卫生标准》、GB9669—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9670—1996《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1-1996《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9672-1996《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3—1996《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中有关卫生指标限值的内容。
本标准与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整合了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指标,按指标提出卫生要求;
——根据不同场所、不同指标类别,增加了推荐性卫生要求;
——增加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学指标;
——增加了公共场所公共用品用具的种类和卫生学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