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1148-2021 气体燃料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
简介
ICS 29.160.40
GB CCS K 59
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1148—2021
气体燃料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gas fuel generating sets
2022-07-01实施2021-12-3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1148—2021
气体燃料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气体燃料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技术要求、检验项目、检验规则及检验方法、包装和贮运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15 kV及以下、额定频率 50 Hz,以天然气、沼气、瓦斯等气体为燃料的机组。使用其他气体燃料、电压等级、频率的机组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1.1一2012 绝缘配合 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GB/T311.2一2013 绝缘配合 第2部分∶使用导则
GB/T 2820.1一2009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1部分∶用途、定额和性能GB/T 2820.2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2部分∶发动机
GB/T 2820.3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3部分;发电机组用交流发电机GB/T 2820.4一2009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4部分,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GB/T 2820.5一2009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5部分∶发电机组GB/T 2820.6一2009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6部分∶试验方法
GB/T 2820.9一2002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9部分;机械振动的测量和评价GB/T 2820.10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 10 部分∶噪声的测量(包面法)
GB/T 6072.1一2008 往复式内燃机 性能 第1部分∶功率、燃料消耗和机油消耗的标定及试验方法 通用发动机的附加要求GB/T 13306 标牌
GB/T20136一2006 内燃机电站通用试验方法
GB/T 37089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控制器JB/T8194 内燃机电站 术语
JB/T9583.2 气体燃料发电机组 第2部分∶额定功率、电压及转速
3 术语和定义
GB/T 2820.1-2009、GB/T 2820.2、GB/T 2820.3、GB/T 2820.4一2009、GB/T 2820.5一2009、GB/T 2820.6—2009、GB/T 2820.9-2002、GB/T 6072.1—2008、GB/T 20136—2006 和JB/T 8194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技术要求
4.1 总则
4.1.1 机组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机组各配套件,本文件未作规定者,应符合各自技术条件的规定。
GB/'T 41148—2021
4.1.2 对机组有特殊要求,经用户和制造厂协商,在产品技术条件中进行补充规定。
4.1.3 机组功率按GB/T 2820.1-2009中第13章的规定,电压、频率、转速及功率因数按JB/T 9583.2 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1.4 机组额定电压为∶
a)低压∶三相四线400 V,单相 230 V;
b)中压∶三相3300 V、6600 V、10 500 V、13800 V或其他电压。4.1.5 机组额定频率为50 Hz。4.1.6 机组功率因数为∶
a)单相机组∶0.9(滞后)或1;b) 三相机组∶0.8(滞后)。4.1.7 安装使用的环境条件为∶
a) 产品(包括机组以及相关电气控制设备)安装在户内使用或安装在不受雨水侵入的场所使用;b) 产品(包括机组以及相关电气控制设备)使用现场不应有腐蚀性气体、导电粉尘、颗粒和能够引
起爆炸的气体;
c) 安装在户内的或安装在户外封闭场所内使用时,应安装符合消防规范的气体泄漏检测系统,在
这些场所中应安装防爆型的强制通风设备;
d) 用于安装固定产品的基础,包括建筑物基础和非建筑物基础,应有足够的载荷能力;e) 机组应能承受地震烈度Ⅶ级以下的地震而不会出现破坏性损伤;
f 产品(包括机组以及相关电气控制设备)存贮场所环境污秽等级应小于Ⅳ级,使用现场环境污
秽等级应小于Ⅲ级。4.2 机组配套
4.2.1 机组用发动机按GB/T 2820.2的规定。4.2.2 机组用发电机按GB/T 2820.3的规定。
4.2.3 发动机所带监测仪表按 GB/T 2820.2和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4.2.4 机组用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以及监测仪表按GB/T 2820.4一2009 和 GB/T 37089 的相应规定配装。
4.2.5 控制屏声、光及指示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4.3 环境条件
4.3.1 输出额定功率的条件
4.3.1.1 标准基准条件
机组在下列条件下应能输出额定功率∶a)总大气压力,p.=100 kPa;
b) 环境空气温度,T,=298 K(t.=25℃);c) 相对湿度,φ.=30%。4.3.1.2 现场条件
机组应能在合同规定的现场条件下输出额定功率。4.3.2 输出规定功率(允许修正功率)的条件
ICS 29.1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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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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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燃料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gas fuel generating sets
2022-07-01实施2021-12-3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1148—2021
气体燃料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气体燃料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技术要求、检验项目、检验规则及检验方法、包装和贮运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15 kV及以下、额定频率 50 Hz,以天然气、沼气、瓦斯等气体为燃料的机组。使用其他气体燃料、电压等级、频率的机组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1.1一2012 绝缘配合 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GB/T311.2一2013 绝缘配合 第2部分∶使用导则
GB/T 2820.1一2009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1部分∶用途、定额和性能GB/T 2820.2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2部分∶发动机
GB/T 2820.3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3部分;发电机组用交流发电机GB/T 2820.4一2009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4部分,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GB/T 2820.5一2009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5部分∶发电机组GB/T 2820.6一2009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6部分∶试验方法
GB/T 2820.9一2002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9部分;机械振动的测量和评价GB/T 2820.10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 10 部分∶噪声的测量(包面法)
GB/T 6072.1一2008 往复式内燃机 性能 第1部分∶功率、燃料消耗和机油消耗的标定及试验方法 通用发动机的附加要求GB/T 13306 标牌
GB/T20136一2006 内燃机电站通用试验方法
GB/T 37089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控制器JB/T8194 内燃机电站 术语
JB/T9583.2 气体燃料发电机组 第2部分∶额定功率、电压及转速
3 术语和定义
GB/T 2820.1-2009、GB/T 2820.2、GB/T 2820.3、GB/T 2820.4一2009、GB/T 2820.5一2009、GB/T 2820.6—2009、GB/T 2820.9-2002、GB/T 6072.1—2008、GB/T 20136—2006 和JB/T 8194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技术要求
4.1 总则
4.1.1 机组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机组各配套件,本文件未作规定者,应符合各自技术条件的规定。
GB/'T 41148—2021
4.1.2 对机组有特殊要求,经用户和制造厂协商,在产品技术条件中进行补充规定。
4.1.3 机组功率按GB/T 2820.1-2009中第13章的规定,电压、频率、转速及功率因数按JB/T 9583.2 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1.4 机组额定电压为∶
a)低压∶三相四线400 V,单相 230 V;
b)中压∶三相3300 V、6600 V、10 500 V、13800 V或其他电压。4.1.5 机组额定频率为50 Hz。4.1.6 机组功率因数为∶
a)单相机组∶0.9(滞后)或1;b) 三相机组∶0.8(滞后)。4.1.7 安装使用的环境条件为∶
a) 产品(包括机组以及相关电气控制设备)安装在户内使用或安装在不受雨水侵入的场所使用;b) 产品(包括机组以及相关电气控制设备)使用现场不应有腐蚀性气体、导电粉尘、颗粒和能够引
起爆炸的气体;
c) 安装在户内的或安装在户外封闭场所内使用时,应安装符合消防规范的气体泄漏检测系统,在
这些场所中应安装防爆型的强制通风设备;
d) 用于安装固定产品的基础,包括建筑物基础和非建筑物基础,应有足够的载荷能力;e) 机组应能承受地震烈度Ⅶ级以下的地震而不会出现破坏性损伤;
f 产品(包括机组以及相关电气控制设备)存贮场所环境污秽等级应小于Ⅳ级,使用现场环境污
秽等级应小于Ⅲ级。4.2 机组配套
4.2.1 机组用发动机按GB/T 2820.2的规定。4.2.2 机组用发电机按GB/T 2820.3的规定。
4.2.3 发动机所带监测仪表按 GB/T 2820.2和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4.2.4 机组用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以及监测仪表按GB/T 2820.4一2009 和 GB/T 37089 的相应规定配装。
4.2.5 控制屏声、光及指示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4.3 环境条件
4.3.1 输出额定功率的条件
4.3.1.1 标准基准条件
机组在下列条件下应能输出额定功率∶a)总大气压力,p.=100 kPa;
b) 环境空气温度,T,=298 K(t.=25℃);c) 相对湿度,φ.=30%。4.3.1.2 现场条件
机组应能在合同规定的现场条件下输出额定功率。4.3.2 输出规定功率(允许修正功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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