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6044-2017 小型机场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
简介
MH/T 6044-2017 代替 MH/T 6044—2008
小型机场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
Civil aviation fuel quality control & operating procedures of small airport
2018-03-01实施
2017-12-16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并废除MH/T6044-2008《小型机场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与MH/T6044 -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了"小型机场"的定义(见3.1,2008年版3.1);
——增加了航空汽油的部分产品标准(见4.3);
——增加了对炼厂检验能力的评估要求(见4.4);
——修改了人员培训中的有关表述(见5.1、5.2,2008年版5.1、5.2);
——修改了运输、储存和加注设备的表述,增加了新运油车、新铁路油罐车投入使用前的质量控制要求((见第8章,2008年版第8章);
——增加了上游发出程序(见第9章);
——增加了换装燃料的铁路油罐车的质量控制要求(见10.1);
——增加了公路运油车来油水分、杂质含量异常的调查及质量检验要求(见10.2.4)
——增加了公路运油车来油卸油前电导率测试要求(见10.2.5 增加了公路运油年来油卸油前的取样及留样要求(见10.2.6 加了接收入罐后需确定批次和数量的要求(见11.1)
——增加了接收换装燃料或首次装油的铁路油罐车、公路运油车的来油后的检验要求(见11.3.2);
——增加了重新评定检验结果需与前次检验结果比较的要求(见12.1.4);
——加了桶装燃料启用后宜一次用完的要求(见12 了日常质量检查的要求(见14.1,2008年版13.1
——增加了桶装燃料质量检查异常后的处理要求(见14.4.2);
——修改了设施、设备维护的要求(见第15章,2008年版第14章);
——增加了加油接头(加油枪)滤网和加油胶管的检查、维护、清洗的要求(见15.3、15.4);
——增加了专机燃料的质量保障的要求(见第16章);
——增加了燃料的回收和降质的要求(见第17章);
——增加了每次翼下压力加油时应记录一次压差和流量的要求(见A.2.2);
——增加了新加油车、修理后的加油车等质量控制要求,增加了机场油库收、发油过滤器下游进行比色法膜片试验的要求(见A.2.5)。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MH/T 6044-2017 代替 MH/T 6044—2008
小型机场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
Civil aviation fuel quality control & operating procedures of small airport
2018-03-01实施
2017-12-16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并废除MH/T6044-2008《小型机场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与MH/T6044 -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了"小型机场"的定义(见3.1,2008年版3.1);
——增加了航空汽油的部分产品标准(见4.3);
——增加了对炼厂检验能力的评估要求(见4.4);
——修改了人员培训中的有关表述(见5.1、5.2,2008年版5.1、5.2);
——修改了运输、储存和加注设备的表述,增加了新运油车、新铁路油罐车投入使用前的质量控制要求((见第8章,2008年版第8章);
——增加了上游发出程序(见第9章);
——增加了换装燃料的铁路油罐车的质量控制要求(见10.1);
——增加了公路运油车来油水分、杂质含量异常的调查及质量检验要求(见10.2.4)
——增加了公路运油车来油卸油前电导率测试要求(见10.2.5 增加了公路运油年来油卸油前的取样及留样要求(见10.2.6 加了接收入罐后需确定批次和数量的要求(见11.1)
——增加了接收换装燃料或首次装油的铁路油罐车、公路运油车的来油后的检验要求(见11.3.2);
——增加了重新评定检验结果需与前次检验结果比较的要求(见12.1.4);
——加了桶装燃料启用后宜一次用完的要求(见12 了日常质量检查的要求(见14.1,2008年版13.1
——增加了桶装燃料质量检查异常后的处理要求(见14.4.2);
——修改了设施、设备维护的要求(见第15章,2008年版第14章);
——增加了加油接头(加油枪)滤网和加油胶管的检查、维护、清洗的要求(见15.3、15.4);
——增加了专机燃料的质量保障的要求(见第16章);
——增加了燃料的回收和降质的要求(见第17章);
——增加了每次翼下压力加油时应记录一次压差和流量的要求(见A.2.2);
——增加了新加油车、修理后的加油车等质量控制要求,增加了机场油库收、发油过滤器下游进行比色法膜片试验的要求(见A.2.5)。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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