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1688.3-2017 xPON光收发合一模块技术条件第3部分∶用于 GPON 光线路终端/光网络单元(OLT/ONU)的光收发合一模块
简介
YD/T 1688.3-2017 代替 YD/T 168.3—2011
xPON光收发合一模块技术条件第3部分∶用于 GPON 光线路终端/光网络单元(OLT/ONU)的光收发合一模块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optical transceiver module for xPON Part 3:Optical transceiver module for GPON OLT/ONU
2017-07-01实施
2017-04-12发布
前 言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划起草。
本部分代替YDT16883-2011《xPON光收发合一模块技术条件第3部分∶用于GPON光线路终端/光网络单元(OLTONU)的光救发合一模块》,本部分与YDT 1683-201I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市∶
—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T191、GB/T281-2012、GB9254-2008、GBT176263一2006、GB/T 26125-2011、GBT 26572-2011、ANSILESD STM5.1-2007,删除了SJT 11363-2006、MIL.STD-202G(见2,2011版2)∶
— 缩略语中增加 HBM人体模型(见3.2011版31)∶
一 在按照功率预算的分类中的增加了B+、C+、D、D+四类(见5.1.2011版4.1)∶
一 删除了传输方向和速率分类中上行方向15.5Mbits、62208Mbits 两类参数(见5.1,2011 版4.1)∶
一 修改了极限工作条件,增加了B++、C+、D、D+GPON光模块的光接口参数(见54、56);
一 增加了外观要求,修改了环保符合性要求(见59、5.11)∶
一 可靠性试验增加了光纤扭力、ESD抗扰度、湿热循环(工作)、恒定湿热(工作)等项目,修改了可拿性试验的不合格判据(见72、73,2011版6.2);
一 增加了电磁兼容测试要求,包括试验条件、试验要求和合格判据(见8)∶
修改了产品检验的分类(见9.1,2011 版7.1)- 增加样品的使用规则(见9.4)∶修改了型式检验(见93,2011 版7.3);修改了产品标志内容(见10,2011版8)∶
本部分参考ITU-TG9846K2008)《古比特无源光网络(GPON)∶微围扩展》、ITU-TG5984.6 增补1 (2009)《吉比特无源光网络(GPON);波长转换,连续模式,和1∶N 保护的范围扩展》、ITU-TG984.6 增补2×2012X吉比特无源光网络(GPON);距离扩展》、ITU-TG984.7(2010)《吉比特无源光网络GPON)∶
长距离》等文件进行修订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
YD/T 1688.3-2017 代替 YD/T 168.3—2011
xPON光收发合一模块技术条件第3部分∶用于 GPON 光线路终端/光网络单元(OLT/ONU)的光收发合一模块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optical transceiver module for xPON Part 3:Optical transceiver module for GPON OLT/ONU
2017-07-01实施
2017-04-12发布
前 言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划起草。
本部分代替YDT16883-2011《xPON光收发合一模块技术条件第3部分∶用于GPON光线路终端/光网络单元(OLTONU)的光救发合一模块》,本部分与YDT 1683-201I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市∶
—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T191、GB/T281-2012、GB9254-2008、GBT176263一2006、GB/T 26125-2011、GBT 26572-2011、ANSILESD STM5.1-2007,删除了SJT 11363-2006、MIL.STD-202G(见2,2011版2)∶
— 缩略语中增加 HBM人体模型(见3.2011版31)∶
一 在按照功率预算的分类中的增加了B+、C+、D、D+四类(见5.1.2011版4.1)∶
一 删除了传输方向和速率分类中上行方向15.5Mbits、62208Mbits 两类参数(见5.1,2011 版4.1)∶
一 修改了极限工作条件,增加了B++、C+、D、D+GPON光模块的光接口参数(见54、56);
一 增加了外观要求,修改了环保符合性要求(见59、5.11)∶
一 可靠性试验增加了光纤扭力、ESD抗扰度、湿热循环(工作)、恒定湿热(工作)等项目,修改了可拿性试验的不合格判据(见72、73,2011版6.2);
一 增加了电磁兼容测试要求,包括试验条件、试验要求和合格判据(见8)∶
修改了产品检验的分类(见9.1,2011 版7.1)- 增加样品的使用规则(见9.4)∶修改了型式检验(见93,2011 版7.3);修改了产品标志内容(见10,2011版8)∶
本部分参考ITU-TG9846K2008)《古比特无源光网络(GPON)∶微围扩展》、ITU-TG5984.6 增补1 (2009)《吉比特无源光网络(GPON);波长转换,连续模式,和1∶N 保护的范围扩展》、ITU-TG984.6 增补2×2012X吉比特无源光网络(GPON);距离扩展》、ITU-TG984.7(2010)《吉比特无源光网络GP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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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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