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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8-2020 交通运输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和要求

简介
JT/T 18-2020 代替JT/T 18—2008
交通运输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和要求
Procedure and requirement for development or revision of transportation standards
2020-07-01 实施
2020-04-28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T/T18—2008《交通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和要求》。与JT/T18—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编制交通运输标准各阶段的具体任务(见4.1);
——删除了交通运输标准计划的完成年限要求(见2008年版的4.1);
——删除了"交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应按相关规定执行"的表述(见2008年版的4.2);
——增加了标准编制说明的编写要求和格式要求【见4.2c)和附录A】;
——增加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置要求【见4.2e)】;
——增加了标准修改单的编制程序及要求,修改了修改单的格式(见4.5和附录C,2008年版的10.3和附录D);
——删除了报告年度标准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4.5);
——增加了交通运输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单位)可直接向交通运输部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标准计划项目建议的规定(见5.2);
——修改了申报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提交材料的要求(见5.3,2008年版的5.2);
——增加了标委会对标准计划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查要求(见5.5);
——增加了各阶段在行业标准化信息平台上传电子材料的要求(见5.6、8.1、9.1.1和10.1.1);
——增加了立项评估的环节及要求(见6.1);
——增加了年度计划下达后填写项目执行计划的要求(见6.4);
——删除了标准编制的详细要求(见2008年版的6.2);
——增加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前的审核流程及时限(见8.2和8.3);
——增加了征求意见的方式(见8.4);
——增加了送审材料中提交规范性引用的标准或文件的材料要求【见9.1.1e)】;
——增加了标委会对送审材料初审的要求和时限(见9.1.2和9.1.3);
——增加了标准会议审查的要求(见9.2.2);
——修改了函审前发送标准送审材料的时限要求(见9.2.3.1,2008年版的8.3.2.1);
——增加了技术审查内容(见9.2.4)
——增加了审查结果处理的要求(见9.3);
——增加了报批材料的初审、形式审查和出版审查的要求(见10.1-10.3);
——删除了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和标准归档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第14章和第15章);
——修改了各阶段相关材料的要求和格式(见附录B,附录D-附录C208年版的附录A-附录E)。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科技司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