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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3674-2018 工业用一氯甲烷
简介
HG/T 3674-2018 代替HG/T3674—2000
工业用一氯甲烷
Methyl chloride for industrial use
2018-10-22发布
2019-04-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HG/T3674—200《工业氯甲烷》。与HG/T3674—200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标准名称由《工业氯甲烷》改为《工业用一氯甲烷》(见标准名称,2000年版的标准名称);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1,2000年版的1);
—蒸发残渣指标名称改为蒸发残留物(见3.2,2000年版的3.2);
—增设氯乙烷项目,该项目指标为由供需双方协商(见3.2);
—优等品技术指标中,一氯甲烷质量分数指标由99.5%改为≥99.90%,水分指标由≤0.010 %改为≤0.0050%,酸度(以HCI计)指标由≤0.0015%改为≤0.0010%,蒸发残留物指标由≤0.0030%改为≤0.0020%;一等品技术指标中,一氯甲烷质量分数指标由≥99.0%改为≥99.80%,水分指标由≤0.080%改为≤0.0100%,酸度(以 HCI计)指标由≤0.005%改为≤0.0020%,蒸发残留物指标由≤0.005%改为≤0.0020%;合格品技术指标中,一氯甲烷质量分数指标由≥98.0%改为≥99.50%,水分指标由≤0.150%改为≤0.0150%,酸度(以HCl计)指标由≤0.008%改为≤0.0025%,蒸发残留物指标由≤0.008%改为≤0.0050%(见3.2,2000年版的3.2);
—修改了一氯甲烷含量测定的色谱操作条件和典型色谱图(见4.3.4、附录A,2000年版的4.2.4.4、4.2.5.2);
—氯甲烷测定由填充柱改为毛细管柱,热导池检测器改为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面积归一法定量计算改为校正面积归一化法定量计算(见4.3,2000年版的4.2);一增加了氯乙烷的测定方法(见4.3);
—检验规则中增加了外观、酸度为出厂检验项目(见5.2,2000版的5.1);
—检验规则中采样的有关规定由按照GB/T6678—1986改为按GB/T6681—2003进行(见5.4,2000年版的5.5);
一修改了安全内容(见附录B,2000年版的7)。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2)归口.
HG/T 3674-2018 代替HG/T3674—2000
工业用一氯甲烷
Methyl chloride for industrial use
2018-10-22发布
2019-04-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HG/T3674—200《工业氯甲烷》。与HG/T3674—200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标准名称由《工业氯甲烷》改为《工业用一氯甲烷》(见标准名称,2000年版的标准名称);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1,2000年版的1);
—蒸发残渣指标名称改为蒸发残留物(见3.2,2000年版的3.2);
—增设氯乙烷项目,该项目指标为由供需双方协商(见3.2);
—优等品技术指标中,一氯甲烷质量分数指标由99.5%改为≥99.90%,水分指标由≤0.010 %改为≤0.0050%,酸度(以HCI计)指标由≤0.0015%改为≤0.0010%,蒸发残留物指标由≤0.0030%改为≤0.0020%;一等品技术指标中,一氯甲烷质量分数指标由≥99.0%改为≥99.80%,水分指标由≤0.080%改为≤0.0100%,酸度(以 HCI计)指标由≤0.005%改为≤0.0020%,蒸发残留物指标由≤0.005%改为≤0.0020%;合格品技术指标中,一氯甲烷质量分数指标由≥98.0%改为≥99.50%,水分指标由≤0.150%改为≤0.0150%,酸度(以HCl计)指标由≤0.008%改为≤0.0025%,蒸发残留物指标由≤0.008%改为≤0.0050%(见3.2,2000年版的3.2);
—修改了一氯甲烷含量测定的色谱操作条件和典型色谱图(见4.3.4、附录A,2000年版的4.2.4.4、4.2.5.2);
—氯甲烷测定由填充柱改为毛细管柱,热导池检测器改为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面积归一法定量计算改为校正面积归一化法定量计算(见4.3,2000年版的4.2);一增加了氯乙烷的测定方法(见4.3);
—检验规则中增加了外观、酸度为出厂检验项目(见5.2,2000版的5.1);
—检验规则中采样的有关规定由按照GB/T6678—1986改为按GB/T6681—2003进行(见5.4,2000年版的5.5);
一修改了安全内容(见附录B,2000年版的7)。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2)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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