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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 2325.3-2020 机车车辆视听警示装置第3部分∶电笛

简介
TB/T2325.3-2020 代替 TB/T 3051.1-2009
机车车辆视听警示装置第3部分∶电笛
Visible and audible warning device for olling stock—Part3:Electric horn
2020-07-01实施
2020-01-03发布
前 言
TB/T2325《机车车辆视听警示装置》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前照灯;
—第 2部分∶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
一第3部分∶电笛;
—第 4部分∶风笛。
本部分为 TB/T 2325 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