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行业标准YZ/Z 0029-2001 邮资票品管理系统与信息中心信息交换处理系统应用层协议

YZ/Z 0029-2001 邮资票品管理系统与信息中心信息交换处理系统应用层协议

简介
YZ/Z 0029-2001
邮资票品管理系统与信息中心信息交换处理系统应用层协议
Application Level Protocol between Philatel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s and Information Exchanging and Processing Systems of Information Centers
2001-06-20发布
前言
本指导性文件规定了邮资票品管理系统中国家邮政局邮资票品管理司、邮票印制局、各省邮资票品管理机构、各地市邮资票品管理机构、各县邮资票品管理机构、各邮政支局所和集邮门市部与信息中心信息交换处理系统之间的应用层协议。中国集邮总公司与信息中心信息交换处理系统之间的应用层协议也参照此文件执行。
本指导性文件适用于邮资票品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系统集成。
随着邮资票品业务的发展,新业务的开办,本指导性文件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补充、修订和完善。
本指导性文件仅供参考。有关本指导性文件的建议和意见,可向国家邮政局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本指导性文件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指导性文件的附录。
本指导性文件由国家邮政局科学研究规划院提出并归口。
1 范围
本指导性文件规定了邮政综合计算机网邮资票品管理系统与信息中心信息交换处理系统(以下简称"交换系统")应用层协议的有关定义、通信接口、数据传输、交换信息格式说明、信息内容和数据传输流程等。
本指导性文件适用于邮资票品管理系统与交换系统联网技术改造和应用开发。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指导性文件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指导性文件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指导性文件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YZ亿0028-2001 邮资票品管理系统与信息中心信息交换处理系统交换数据规范
3 定义
本指导性文件采用下列定义。
3.1 发送数据
邮资票品管理系统向交换系统传输的各类数据。
3.2 接收数据
邮资票品管理系统从交换系统接收的各类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