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EL-18-2021 通信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
简介
CNAS-EL-18-2021 通信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
1 目的和范围
1.1 本文件旨在规范通信检测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的表述,使其更加科学、准确,同时有助于提高实验室和评审组对能力范围表述的一致性,促进 CNAS认可结果更好地被相关方所理解和接受。
1.2 本文件适用干通信检测领域从事通信设各、器件和系统的性能。功能和协议检测
的实验室认可申请、现场评审以及实验室认可证书(附件)的能力范围表述。
1.3 本文件不适用于通信检测领域的判定标准。
2能力范围表述要求
2.1 检测对象
2.1.1 通常情况下,检测对象不应超出检测标准(方法)规定的适用范围和产品类别,也不应超出实验室实际开展的检测活动的范围,不应填写为检测参数。
a)当检测标准(方法)对应具体的通信产品时,检测对象应填写具体的通信产品名挚。
b)当检测标准(方法)对应相同技术特点的通信产品时,检测对象可以按此类通信产品的名称填写(如示例二中序号1、4),也可以填写为该类通信产品中包含的子类别名称(如示例二中序号2、5),还可以填写为具体的检测产品名称(如示例中序号3、6),需要时应在"说明"栏中填写限制范围(如示例中序号1、4)。
CNAS-EL-18-2021 通信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
1 目的和范围
1.1 本文件旨在规范通信检测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的表述,使其更加科学、准确,同时有助于提高实验室和评审组对能力范围表述的一致性,促进 CNAS认可结果更好地被相关方所理解和接受。
1.2 本文件适用干通信检测领域从事通信设各、器件和系统的性能。功能和协议检测
的实验室认可申请、现场评审以及实验室认可证书(附件)的能力范围表述。
1.3 本文件不适用于通信检测领域的判定标准。
2能力范围表述要求
2.1 检测对象
2.1.1 通常情况下,检测对象不应超出检测标准(方法)规定的适用范围和产品类别,也不应超出实验室实际开展的检测活动的范围,不应填写为检测参数。
a)当检测标准(方法)对应具体的通信产品时,检测对象应填写具体的通信产品名挚。
b)当检测标准(方法)对应相同技术特点的通信产品时,检测对象可以按此类通信产品的名称填写(如示例二中序号1、4),也可以填写为该类通信产品中包含的子类别名称(如示例二中序号2、5),还可以填写为具体的检测产品名称(如示例中序号3、6),需要时应在"说明"栏中填写限制范围(如示例中序号1、4)。
推荐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