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行业标准NY/T 1512-2021 绿色食品生面食、米粉制品
NY/T 1512-2021 绿色食品生面食、米粉制品
简介
NY/T 1512-2021 代替 NYT 1512-2014
绿色食品生面食、米粉制品
Green food—Uncooked processed food made of cereal
2021-11-01实施
2021-05-07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1512—2014《绿色食品 生而食、米粉制品》,与NY/T1512—2014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修改了水分和酸度的限量要求(见 4.4,2014 版的 4.4);
b) 删除了生面食制品无机砷的限量要求,增加了总砷的限量要求(见4.5.2014 版的4.5);
c)增加了脱氢乙酸和山梨酸的限量要求,删除了铝,修改了米粉制品二氧化硫的限量要求(见 4.5,2014版的4.5);
d)修改了黄曲霉毒素B、米粉制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限量要求(见4.5.2014版的4.5及附录A);
e)增加了生面食制品中赭曲霉毒素 A的限量要求(见 4.5);
f) 修改了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限量要求(见4.6,2014版的4.6);
g)增加了大肠菌群限量要求(见4.6)。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生面食、米粉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生面食制品,米粉制品。生面食制品包括生干面制品(挂面、而叶、通心粉等)和生湿面制品(而条、切而、饺子皮、馄饨皮、烧卖皮等);米粉制品包括米粉干制品和湿制品。
NY/T 1512-2021 代替 NYT 1512-2014
绿色食品生面食、米粉制品
Green food—Uncooked processed food made of cereal
2021-11-01实施
2021-05-07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1512—2014《绿色食品 生而食、米粉制品》,与NY/T1512—2014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修改了水分和酸度的限量要求(见 4.4,2014 版的 4.4);
b) 删除了生面食制品无机砷的限量要求,增加了总砷的限量要求(见4.5.2014 版的4.5);
c)增加了脱氢乙酸和山梨酸的限量要求,删除了铝,修改了米粉制品二氧化硫的限量要求(见 4.5,2014版的4.5);
d)修改了黄曲霉毒素B、米粉制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限量要求(见4.5.2014版的4.5及附录A);
e)增加了生面食制品中赭曲霉毒素 A的限量要求(见 4.5);
f) 修改了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限量要求(见4.6,2014版的4.6);
g)增加了大肠菌群限量要求(见4.6)。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生面食、米粉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生面食制品,米粉制品。生面食制品包括生干面制品(挂面、而叶、通心粉等)和生湿面制品(而条、切而、饺子皮、馄饨皮、烧卖皮等);米粉制品包括米粉干制品和湿制品。
推荐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