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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1710-2020 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
简介
NY/T 1710-2020 代替NYT 1710-2009
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
Green food—Aquatic flavouring
2021-01-01 实施
2020-08-26发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产调味品 aquatic flavourin
以鱼、虾、蟹和贝类等水产品为主要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调味品∶如鱼露、虾酱、虾油和蚝油等。
3.2
蚝油 oyster sauce
利用牡畅蒸。老后的汁液进行浓缩或直接用生蛎肉酶解.再加入食糖、食盐、淀粉或者改性淀粉等原料,辅以其他配料和食品添加剂制成的调味品。
3.3
鱼露 fishgrary
以鱼为原料,在较高的盐分下经酶解制成的鲜味液体调味品。
3.4
虾酱 salted shrimp paste
小型虾类经腌制、发酵制成的糊状食品。
3.5
虾油shrimp Ssauce
小型虾类发酵液体的浓缩液或虾酱上层的澄清液。
3.6
海鲜粉调味料 seafood flavouring powder
以海产鱼、海水虾、海水贝、海水蟹类酶解物或其他浓缩抽提物为主原料.以味精、食用盐、香辛料等为辅料,经加工而成具有海鲜味的复合调味料。
4 要求
4.1 加工用水
应符合NY/T391的规定。
4.2 原料要求
虾类应符合NY/T840的规定;鱼类应符合NY/T842的规定;海水贝类应符合NY/T1329的规定;海水蟹类应符合NY/T841的规定。食用糖应符合NY/T 422的规定;食用盐应符合NY/T 1040的规定;香辛料应符合NY/T901 的规定;淀粉应符合NY/T1039的规定。
4.3 食品添加剂
味精应符合NY/T1053的规定;其他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NY/T392的规定。
4.4 生产过程
NY/T 1710-2020 代替NYT 1710-2009
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
Green food—Aquatic flavouring
2021-01-01 实施
2020-08-26发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产调味品 aquatic flavourin
以鱼、虾、蟹和贝类等水产品为主要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调味品∶如鱼露、虾酱、虾油和蚝油等。
3.2
蚝油 oyster sauce
利用牡畅蒸。老后的汁液进行浓缩或直接用生蛎肉酶解.再加入食糖、食盐、淀粉或者改性淀粉等原料,辅以其他配料和食品添加剂制成的调味品。
3.3
鱼露 fishgrary
以鱼为原料,在较高的盐分下经酶解制成的鲜味液体调味品。
3.4
虾酱 salted shrimp paste
小型虾类经腌制、发酵制成的糊状食品。
3.5
虾油shrimp Ssauce
小型虾类发酵液体的浓缩液或虾酱上层的澄清液。
3.6
海鲜粉调味料 seafood flavouring powder
以海产鱼、海水虾、海水贝、海水蟹类酶解物或其他浓缩抽提物为主原料.以味精、食用盐、香辛料等为辅料,经加工而成具有海鲜味的复合调味料。
4 要求
4.1 加工用水
应符合NY/T391的规定。
4.2 原料要求
虾类应符合NY/T840的规定;鱼类应符合NY/T842的规定;海水贝类应符合NY/T1329的规定;海水蟹类应符合NY/T841的规定。食用糖应符合NY/T 422的规定;食用盐应符合NY/T 1040的规定;香辛料应符合NY/T901 的规定;淀粉应符合NY/T1039的规定。
4.3 食品添加剂
味精应符合NY/T1053的规定;其他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NY/T392的规定。
4.4 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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