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行业标准HJ 1240-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HJ 1240-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简介
H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1240-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污染物(SO2、NO NO2、C0、CO2)的测定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gaseous pollutants (SO2,NO, NO2,CO,CO2)-Portable Fourier transform infrared spectroscopy method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1-12-30发布2022-06-01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
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污染物(S02、N0、N02、C0、C02)的测定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SO2、NO、CO的方法检出限均为1mg/m3,测定下限均为4mg/m3;NO2的方法检出限为3mgm3,测定下限为12mgm;C02的方法检出限为1g/m3,测定下限为4g/m3。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1011环境空气和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校准量程calibration span校准用标准气体浓度值(以下用C.S.表示),应小于或等于分析仪内存标准谱图对应的最高浓度点。
3.2示值误差error of indication标准气体直接导入分析仪的测定结果与标准气体参考浓度值之间的绝对误差或相对误差。
3.3系统误差systematic error标准气体直接导入分析仪(直接测定模式)得到的测定结果与标准气体由采样管导入分析仪(系统测定模式)得到的测定结果之间的绝对误差或绝对误差与校准量程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