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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NY/T 2956-2016
民猪
Min pig
2017-04-01实施
2016-10-26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农业部畜牧业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农业大学、兰西县种猪场、辽宁省家畜家禽遗传资源保存利用中心、全国畜牧总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猪的体型外貌、生产性能、测定方法、种猪合格评定与出场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民猪品种的鉴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NY/T 820 种猪登记技术规
NY/T 821 猪肌肉品质测定技术规范
NY/T 822 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规程
3 产地与分布
民猪分为大民猪、二民猪、荷包猪3种类型,原产于东北,又称"东北民猪"。大民猪已灭绝;二民猪主要分布于黑龙江省和吉林省,中心产区为黑龙江省兰西县和吉林省长岭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荷包猪主要分布于辽宁省以及河北省青龙县、内蒙古自治区的库伦旗和奈曼旗紧邻辽宁省的部分地区.中心产区为辽阳市、建昌县及周边地区。
4 体型外貌
4.1 外貌特征
4.1.1 二民猪
全身被毛黑色,毛密而长;猪檗较多,冬季密生绒毛。皮肤厚而有褶。头中等大小,面直、有纵行皱纹;耳大下垂。体躯扁平,四肢粗壮,后腿稍弯,多呈卧系。颈肩结合良好。胸深且发育良好,背腰平直、狭窄,腹大下垂但不拖地,臀部倾斜,尾长下垂。有效乳头7对以上,乳腺发达,乳头排列整齐。二民猪体型外貌参见A.1。
NY/T 2956-2016
民猪
Min pig
2017-04-01实施
2016-10-26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农业部畜牧业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农业大学、兰西县种猪场、辽宁省家畜家禽遗传资源保存利用中心、全国畜牧总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猪的体型外貌、生产性能、测定方法、种猪合格评定与出场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民猪品种的鉴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NY/T 820 种猪登记技术规
NY/T 821 猪肌肉品质测定技术规范
NY/T 822 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规程
3 产地与分布
民猪分为大民猪、二民猪、荷包猪3种类型,原产于东北,又称"东北民猪"。大民猪已灭绝;二民猪主要分布于黑龙江省和吉林省,中心产区为黑龙江省兰西县和吉林省长岭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荷包猪主要分布于辽宁省以及河北省青龙县、内蒙古自治区的库伦旗和奈曼旗紧邻辽宁省的部分地区.中心产区为辽阳市、建昌县及周边地区。
4 体型外貌
4.1 外貌特征
4.1.1 二民猪
全身被毛黑色,毛密而长;猪檗较多,冬季密生绒毛。皮肤厚而有褶。头中等大小,面直、有纵行皱纹;耳大下垂。体躯扁平,四肢粗壮,后腿稍弯,多呈卧系。颈肩结合良好。胸深且发育良好,背腰平直、狭窄,腹大下垂但不拖地,臀部倾斜,尾长下垂。有效乳头7对以上,乳腺发达,乳头排列整齐。二民猪体型外貌参见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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