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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 15-112-2016 集装箱式房屋技术规程
简介
DBJ/T 15-112-2016 备案号J13385-2016
集装箱式房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tainer type houses
2016-03-21 发布
2016-07-01 实施
前 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3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的通知》(粤建科函 【2013】1029号文)的要求,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会同全省其他单位,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和尺寸;4.基本设计规定;5.集装箱式房屋的计算;6.集装箱式房屋的连接;7.集装箱式房屋的制作施工与验收。
1 总 则
1.0.1 为在集装箱式房屋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环保节能,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港口码头、矿山油田、郊外景区、建筑工地、灾区重建等地方的临时或永久性民用住宅、办公、学生宿舍、旅店宾馆、小型商店、小型工厂等采用集装箱为主体、不依靠其他支撑结构建造而成、能满足道路运输要求的轻型钢结构房屋。
适用于6层及6层以下、高度不宜超过24m 的低层或多层房屋,对抗震设防烈度达到8度以上的高烈度区6层单跨集装箱式房屋,应采用特殊措施保证抗震设计要求。特殊集装箱式房屋只适合3层及3层以下。
1.0.3 集装箱式房屋设计,应合理选用集装箱型号和构造措施,合理设计集装箱外形尺寸及其结构,满足集装箱式房屋在运输、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以及节能环保相关规定的要求。其空间形式应采用模块式组合方式,见附录A。
1.0.4 集装箱式房屋结构设计、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DBJ/T 15-112-2016 备案号J13385-2016
集装箱式房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tainer type houses
2016-03-21 发布
2016-07-01 实施
前 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3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的通知》(粤建科函 【2013】1029号文)的要求,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会同全省其他单位,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和尺寸;4.基本设计规定;5.集装箱式房屋的计算;6.集装箱式房屋的连接;7.集装箱式房屋的制作施工与验收。
1 总 则
1.0.1 为在集装箱式房屋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环保节能,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港口码头、矿山油田、郊外景区、建筑工地、灾区重建等地方的临时或永久性民用住宅、办公、学生宿舍、旅店宾馆、小型商店、小型工厂等采用集装箱为主体、不依靠其他支撑结构建造而成、能满足道路运输要求的轻型钢结构房屋。
适用于6层及6层以下、高度不宜超过24m 的低层或多层房屋,对抗震设防烈度达到8度以上的高烈度区6层单跨集装箱式房屋,应采用特殊措施保证抗震设计要求。特殊集装箱式房屋只适合3层及3层以下。
1.0.3 集装箱式房屋设计,应合理选用集装箱型号和构造措施,合理设计集装箱外形尺寸及其结构,满足集装箱式房屋在运输、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以及节能环保相关规定的要求。其空间形式应采用模块式组合方式,见附录A。
1.0.4 集装箱式房屋结构设计、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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