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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1466-2019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简介
DB34/T 1466-2019 J11810—2020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2020-06-25 实施
2019-12-25 发布
前 言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标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一201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安徽省统一执行夏热冬冷地区节能设计标准的函》(建标函【2010】298号),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皖市监函【201910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先进经验和兄弟省市有关标准,在总结安徽省工程实践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室内热环境节能设计计算指标;4.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节能设计;5.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6.供暖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7.给水排水节能设计;8.电气节能设计;9.绿色建筑设计与可再生能源应用。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确定了本标准的节能目标;2.通过模拟计算分析并结合国内产业现状和我省工程实际更新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和冷热源能效限值;3.补充细化了权衡计算的门槛限值规定;4.进一步细化了建筑分类、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的有关规定;5.增加了空调系统的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限值,修订了空调冷(热)水系统耗电输冷(热)比、集中供暖系统耗电输热比、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的计算方法及限值;6.新增了绿色建筑设计与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相关规定;7.增加了对超高层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论证复核的规定。
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第 4.2.1、4.2.2、4.2.3、4.2.4、4.2.5、5.0.2、6.1.1、6.2.4、6.3.2、6.3.3、6.3.7、6.3.10、6.5.1、6.6.3、6.6.4、6.6.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中第6.3.7、6.3.10、6.6.3、6.6.4条条文内容与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一2015、《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中强制性条文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