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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 15-91-2012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简介
DBJ 15-91-2012 备案号 J12234-2012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retrofitting of existing buildings on energy efficiency
2013-01-25 发布
2013-04-01 实施
前 言
根据原广东省建设厅《关于下达广东省标准<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编制任务的通知》(粤建科函 【2007】 99 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5.通风空调系统节能改造;6.供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改造;7.监测与控制系统节能改造;8.可再生能源利用;9.验收与评估。
本规程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总 则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广东省建筑节能工作,提高既有民用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设计、施工、评估及验收。
1.0.3 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在保证室内热舒适环境的基础上提高建筑用能的利用效率,降低通风、空调、照明及供配电系统的能源消耗。
1.0.4 民用建筑节能改造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