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318-2017 热轧酸洗钢板和钢带通用技术要求
简介
DB13/T 1318-2017 代替 DB13/T 1318-2010
热轧酸洗钢板和钢带通用技术要求
2017-06-01实施
2017-03-29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3/T 1318-2010《热轧酸洗钢板和钢带》 。 本标准与DB13/T 1318-201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更改为《热轧酸洗钢板和钢带通用技术要求》; ——取消了 330CL、380CL、440CL、490CL、540CL、590CL 牌号; ——增加了 SPHF 牌号; ——对不切头尾的钢带,修改了检查尺寸时两端不考核的总长度; ——修改了表面质量描述; ——取消了“对于酸洗处理过程中未经拉矫和平整的钢板和钢带,性能可采用热轧基板的性能”规定。 本标准由邯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DB13/T 1318-2017 代替 DB13/T 1318-2010
热轧酸洗钢板和钢带通用技术要求
2017-06-01实施
2017-03-29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3/T 1318-2010《热轧酸洗钢板和钢带》 。 本标准与DB13/T 1318-201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更改为《热轧酸洗钢板和钢带通用技术要求》; ——取消了 330CL、380CL、440CL、490CL、540CL、590CL 牌号; ——增加了 SPHF 牌号; ——对不切头尾的钢带,修改了检查尺寸时两端不考核的总长度; ——修改了表面质量描述; ——取消了“对于酸洗处理过程中未经拉矫和平整的钢板和钢带,性能可采用热轧基板的性能”规定。 本标准由邯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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