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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F J0007 核电厂应急电力系统的安全评价
简介
前言
国家核安全局自一九八四年十月成立后已陆续发布了一批核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实施细则)和导则.核安全法规是强制性的法律文件.核安全导则是指导性文件,是法规的说明和补充.核安全法规和导则中规定了核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出了核安全的基本要求以及建议采用的方法和程序,但在实际执行中还需要有更具体的技术上的指导.因此,我们选择了一部分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 )或其他来源的技术出版物作为蓝本陆续编译成核安全法规手册和技术文件,供有关部门和人员参考使用。
前言
国家核安全局自一九八四年十月成立后已陆续发布了一批核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实施细则)和导则.核安全法规是强制性的法律文件.核安全导则是指导性文件,是法规的说明和补充.核安全法规和导则中规定了核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出了核安全的基本要求以及建议采用的方法和程序,但在实际执行中还需要有更具体的技术上的指导.因此,我们选择了一部分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 )或其他来源的技术出版物作为蓝本陆续编译成核安全法规手册和技术文件,供有关部门和人员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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