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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守则 热机篇

简介
内容
1、 本套火力发电厂(或变电所、或送电线路)施工图设计守则,是由省(区)电 力设计院联合会于1986年9月发起,先后于86年底及87年开始组织,经过各院分工编 制、互提意见、各专业审査、大专业间协调和各主编院分篇统一而定稿的,
2、 本守则的编制目的为:(1 )提供施工图各卷册设计的主要方法和主要注意事 项,尽量集中各院工程设计经验,借以提高设计水平。(2 )明确各卷册的具体设计管 理方法,以利于经济责任制和全面质量管理的推行。(3)提供新同志一套较完整的设 计方法的纲要性培训资料。
3、 本守则在管理内容方面,尽量遵照原电力建设总局的“八项制度”并具体至各 卷册,但结合近年实践以及某些方面是结合省院具体情况,有所增补或调整,在技术方 面,一般与规程、技术规定及设计手册不相重复,,主要是对工程设计中的经验予以归 纳。
4、 本守则的适用范围为0.6〜20万千瓦机组,并部分包含了30万千瓦机组的内容。
5、 本守则中的设计分界、技术责任等属于多数省(区)院推荐的方式。当与某一 使用院的具体情况不符时,需由该院另行作出规定,此外对于某些与设计定额分工不同 之处,尚须在工程中对专业间工日进行调整。